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吧。有人相信一見鍾情,有人認為了解清楚了性格,再有進一步的發展,相信日久生情。不管怎樣,能被人表白,說明了你有吸引人的地方,能被人肯定也是一種幸福
惡不噁心,這是看自己的心態,人家沒做錯什麼吧,你不喜歡可以拒絕,沒必要拿出來說,對人對事平常心,誰都不欠誰的,也別把自己抬太高!
這種人就是D癌,不管他是不是一見鍾情這種做法都是不成熟的,直接刪掉就好了這樣的人也不會有什麼用的上的資源
你這麼容易噁心,應該去醫院看看是不是腸胃出問題了。如果不是身體出問題就是心理有問題。畢竟一個正常的人不會有這種反應,也不會說出這種話。
心理問題就是自以為是,自視清高,明知道自己噁心還要來網上噁心別人。
不喜歡直接說可以了,都是人,沒有什麼何方神聖。
不喜歡的話別理他就行了
自己活好自己的比什麼都好
這不過是件小事而已沒必要
發這樣的問題
小編覺得噁心,這很正常。首先兩個月幾乎沒有聯絡,只是看了照片就覺得喜歡,這種一見鍾情鐘的不是情,是色。答應了只會給自己帶來負擔,沒有任何好處,他今天看了你的照片能“鍾情”你,明天看了別人的照片也能“鍾情”別人,被下半身支配的男人只是一種高階的哺乳動物。你內心深處覺得噁心,這說明你是一個擁有正常愛情觀的人,你不缺幸福,更不缺愛情,像你這樣的小編,擁有著不俗的外貌和自己的合理的愛情觀,本就活該幸福。
只要人家沒侵犯到你,沒做出格的事情,沒說出格的話,那就是合理合法的。表達愛意追求愛情是他的權利。當然,你也有自主拒絕的權利。不喜歡,可以直接拒絕,但不要因此而自覺高人一等,更不應該對人惡語相向。
不習慣拒絕就好了,至於噁心不噁心,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朋友,何不發出那張朋友圈的照片。給大家看看,是不是你那個並不熟悉學長眼中的想珍惜保護的人!
以前覺得結婚是很漫長的事。你得認識好多人吧,慢慢的才能發現喜歡不喜歡吧?然後追吧?追一年兩年三年?然後談一年兩年三年?再結婚。這一套下來,沒個三五年你完不成,人能有幾個三五年?現在再看,當初多可笑,現在看這麼多人三五個月就夠走完這個流程進入同居階段了,然後分。再找,看新聞,最快三天走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