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消防安全如何投拆?

超市消防安全如何投拆?奶茶德芙2021-12-22 21:27:51

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投訴。

根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十六條 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在舉辦前進行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接到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並將檢查記錄移交本級公安機關治安部門。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接到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應當及時受理、登記,並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時限,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進行實地核查:

(一)對舉報投訴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後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核查;

(二)對舉報投訴本款第一項以外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核查。

核查後,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依法處理。處理情況應當及時告知舉報投訴人;無法告知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中註明。

第十九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依法應當責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當場製作、送達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對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法行為輕微並當場改正完畢,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可以口頭責令改正,並在檢查記錄上註明。

第二十條 對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根據改正違法行為的難易程度合理確定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責令限期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複查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一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佈局、公共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組織集體研究確定,自檢查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由所屬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解決;

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還應當在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送達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涉及複雜或者疑難技術問題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確定前組織專家論證。組織專家論證的,前款規定的期限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

超市消防安全如何投拆?大度讀人2021-12-22 21:09:23

1、向所在地(市)的消防支隊政治處、紀委進行電話舉報;

2、向所在地公安局的政治部門也是可以舉報的;

3、向96119電話舉報(火災隱患、消防執法人員違法行為);

4、向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消防總隊的網際網路上的辦事直通車欄目的舉報投訴欄進行網路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