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登記繼續教育學分有什麼用?

教師登記繼續教育學分有什麼用?使用者18600043500012712020-01-02 14:56:19

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是年度考核、職務評聘、評先評優、骨幹教師評選、特級教師申報和教師資格證定期登記的必備條件之一。 一名教師如果一個年度內培訓累計少於72學分,原則上當年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第,不能參加優秀教師等各級各類先進評選。 教師在省內同學段(同類型)學校之間變動崗位,新任職學校及其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其崗位變動前所獲得的培訓學分。 實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統一登記管理制度是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重要環節,各學校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年度學分登記工作。市教育局將組織教師參加培訓和教師完成培訓學分情況納入對學校的督導評估和績效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