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聘時,一般會給一個工資的範圍,有一個最低標準和最高標準。至於具體能夠拿多少,肯定還是要根據個人的能力以及對公司所做的貢獻來體現的。用人單位招聘時把薪資說的高一點,當然更加有利於吸引更多的人才好的人才來企業應聘。
所有單位招聘簡章中的工資都會比實際到手的工資高一些,甚至有一些單位還會掛出讓你立刻馬上就想入職的工資來吸引求職者!
關於這個問題,HR行業領域中一直有兩種聲音在爭執:1、欺騙求職者;2、招聘工作文法技巧。
說說這些年我遇到過的奇葩高薪
奇葩高薪1、“工資試用期30000元;轉正60000元起步,公司配車配高階公寓”
說實在的看到這樣高的薪水連我這個職場“老江湖”都瞬間心動了。畢竟這個級別的薪水真的是很難不讓人心動的。那麼看看這份工作的要求吧!
1、身高180CM;五官端正顏值高;身材好,最好有腹肌。
2、會開豪車、有高階營養師資格、健身養生相關資格;
3、……
要求很高,幾乎已經接近完美!
奇葩高薪2、“工資每月20萬以上……”
高到懷疑人生的工資,說實話,我去了。投遞完畢簡歷後,也順利入圍了,可當我親自去到該公司後,我傻眼了,一家普通的公司而且規模僅僅只能夠用小型來形容。等了近四十分鐘原本約定好的副總一直未見到,於是該公司竟然安排了一個前臺接待冒充公司人事總監來與我面談。最終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
奇葩高薪3、“最低月收入2萬元,超出部分隨你定”
這家公司我也親自去體驗了一把。哈哈哈,真心只能夠用體驗來形容去這家公司的行程。進入公司後無論是環境還是氛圍都像“打了雞血”一樣。能不能拿到每個月兩萬元我不敢說。但我看到的是公司每一個角落都是那種堅信自己可以月薪過萬的年輕人。面談進行五分鐘左右,我找了個藉口開溜了,因為確實很嚇人。
我做人事總監那些年的原則
我在企業做人事總監的那些年針對招聘工資文案如何宣傳?如何釋出?有三點要求:
1、必須寫實際可以到手的薪酬數額;
2、嚴禁在招聘過程中透過文案或者語言行為誤導求職者;
3、嚴禁求職者入職一個週期後還未拿到當初面談時許諾的薪酬。
總結
招聘工資為什麼都喜歡掛那麼高?
1、無論任何企業,招聘顯然已經成為人力資源六大模組中最難搞的一個模組工作;
2、更多求職者越來越多精明瞭,也越來越懂得替自己想要的將來打算;
3、不掛高一點工資,光靠公司品牌吸引力很難吸引人才。
最後奉勸各家公司一句:幾乎所有的勞動關係爭議點就是“錢”,所以無論對任何層級的員工在談錢的方面請真誠一些,否則你們所做的一切職場“小動作”,都是在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小宅,一枚敢愛敢恨的大學老師!
一句話。如果不把工資說高一些,誰願意做啊。所以好多企業把開始工資說高一些,你去幹幾天之後就變了,然後你就划不來走了。這是套路。
這個問題有點小白了[捂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