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律從起草到透過至少需經4次審議。首先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起草並初審。
其次初審過後的法律由人大法制委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
第三由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的法律提交到中央政治局審議。
最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透過。並由國家主席頒佈主席令實施。
理論上一個法律草案必須經過多次審議各方面意見都比較統一時,才能交付表決,沒有次數限制;
我國立法實踐中有“三讀”之說,也就是全國人大或者常委會要三次審議並修改,一般就通過了。
當然有的草案可能制訂的條件不成熟被擱置。
一部法律從起草到透過至少需經4次審議。首先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起草並初審。
其次初審過後的法律由人大法制委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
第三由人大常委會審議過的法律提交到中央政治局審議。
最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透過。並由國家主席頒佈主席令實施。
理論上一個法律草案必須經過多次審議各方面意見都比較統一時,才能交付表決,沒有次數限制;
我國立法實踐中有“三讀”之說,也就是全國人大或者常委會要三次審議並修改,一般就通過了。
當然有的草案可能制訂的條件不成熟被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