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社會實踐活動總體方案,確定活動規模。
2。負責社會實踐活動的前期動員、組織實施和後期表彰評比。
3。負責制定社會實踐活動的安全保障機制,包括學生安全意識教育、購買保險、簽訂安全承諾書和制定應急預案。
4。負責社會實踐活動整體宣傳,包括統一旗幟、開通專題網站、聯絡校外媒體等。
5。負責社會實踐活動的集中培訓,包括隊長、急救員和通訊員的培訓以及其它如社會調查方法等專業培訓。
6。負責做好其它各項服務工作,隨時處理社會實踐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1。。引導、鼓勵廣大同學走出校園、走向社會,進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
2。加強與校內外相關組織的聯絡,為同學們創造勤工助學的機會。
3。邀請校內外知名人士來校為同學們做報告,拓寬提高同學們的知識面,增加社會實踐經驗。
4。完成校團委、學生會以及主席團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