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功與榮譽稱號等同嗎?

記功與榮譽稱號等同嗎?使用者13498047906553522019-08-06 15:22:37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公佈《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第六條對公務員、公務員集體的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一)對錶現突出的,給予嘉獎;

(二)對做出較大貢獻的,記三等功;

(三)對做出重大貢獻的,記二等功;

(四)對做出傑出貢獻的,記一等功;

(五)對功績卓著的,授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或者“模範公務員”、 “模範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

可知是低到高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