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一開始6年內每兩年審驗一次,之後為一年一審,使用超過15年後每半年審驗一次,如果審驗合格就可無限延期。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遊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非營運9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為15年,一開始6年內每兩年審驗一次,之後為一年一審,使用超過15年後每半年審驗一次,如果審驗合格就可無限延期。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遊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4、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5、帶拖掛貨車礦山作業車報廢年限為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