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浙江在臺州,有個男子張某某,聰明有種頭腦活,就是脾氣有點醜,遇事暴躁不冷靜,衝動如魔瞎胡做。
男大當嫁找女友,靚女項某懷中投,你恩我愛常牽手,飯店商場信步遊。吃喝玩樂禮物購,目的是為感情稠。
誰知俗話說得好,不是冤家不碰頭。兩個交往半年後,最終還是分了手。半斤八兩貨一色,兩方責任全都有。
不服分離張某某,看著女友瀟灑走,很快又交男朋友,興高彩烈把肩勾。不由嫉妒脾氣抽,決定報復主意謀。
網上搜索軟體購,反覆試驗仔細做,學會恢復微信事,往日記錄又全有。都是女友悄悄話,聽得驚心又麻肉。
張某不及多思索,轉發朋友圈中投,同時發給女男友,更是發給女母收。一石激起千層浪,惹發眾人怒不休。
項某感覺被侮辱,毅然報警公安求。涉嫌侵犯隱私罪,民警出動張某揪。依法六日人拘留,囚入牢中垂了頭。
此事依我個人看,張某報復昏了頭。是人都會隱私有,誰敢侵犯缺理由。法律保護條文寫,那你必須得遵守。聰明反被聰明誤,張某註定要栽溝。再說如今這社會,微信記錄人人有,假若全部作暴露,估計十人九個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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