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任何一個函式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與一個偶函式的和?

為什麼任何一個函式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與一個偶函式的和?使用者78939504262482019-10-23 17:02:39

因為函式f(x)一定可以分解為奇函式和偶函式之和。其實可以直接從構造出的兩個函式來證明就行了。f(x)=[f(x)+f(-x)]/2+[f(x)-f(-x)]/

2設函式y=F(x)

令f(x)=[F(x)+F(-x)]/2,則f(-x)=[F(-x)+F(x)]/2=f(x)

於是f(x)為偶函式令g(x)=[F(x)-F(-x)]/2,則g(-x)=[F(-x)-F(x)]/2=-g(x)

則g(x)為奇函式f(x)+g(x)=[F(x)+F(-x)]/2+)[F(x)-F(-x)]/2=F(x)

於是任意F(x)可表示為偶函式f(x)=[F(x)+F(-x)]/2與奇函式g(x)=[F(x)-F(-x)]/2的和所以,任意一個函式都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和一個偶函式之和。擴充套件資料函式的奇偶性也就是對任意xEl,若f(-x)=f(x),即在關於y軸的對稱點的函式值相等,則f(x)稱為偶函式;若f(-x)=-f(x),即對稱點的函式值正負相反,則f(x)稱為奇函式。

在平面直角座標系中,偶函式的圖象對稱於y軸,奇函式的圖象對稱於原點。可導的奇(偶)函式的導函式的奇偶性與原來函式相反。定義在對稱區間(或點集)上的任何函式f(x)都可以表示成奇函式φ(x)和偶函式ψ(x)之和。

為什麼任何一個函式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與一個偶函式的和?緣苑小子2022-02-27 16:14:40

並不是任何一個函式都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和偶函式的和,而是-個定義域是關於原點0對稱的圧間的函式才有這個性質。在有這個性質基礎上f(x)=1/2[f(x)+f(一x)]+1/2[f(x)一f(一x)],很明l顯上面等式中前一箇中括號內是一個偶函式,後一個括號內的函式是奇函式。

為什麼任何一個函式可以寫成一個奇函式與一個偶函式的和?何不獨醉2022-01-15 09:46:41

這是一個函式構造問題。建構函式u=f(x)+f(-x)/2,v=f(x)-f(-x)/2。因為u(-x)=f(-x)+f(x)/2=u(x),所以u是偶函式。

又因為v(-x)=f(-x)-f(x)/2=-v(x),所以v是奇函式。而f(x)很明顯等於u(x)+v(x),因為相加時f(-x)抵消了,2f(x)/2剛好就是f(x)本身。所以任何函式都可以表示為一個奇函式和一個偶函式之和。但這個命題似是而非,必須加一個條件:定義域為(-a,a)或閉區間或全體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