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帶上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
根據農村“一戶一宅”的相關政策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標準。有了房產證或土地使用證,才能根據房產地址填寫戶口簿的住址。如果沒有房產證的,先由一家人協商簽訂分戶協議,明確劃分房屋權屬和老人贍養等相關事項後,由村委會出具分戶證明,再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分割手續。
2、分戶要提供的5種材料
▶申請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獨立的房產證或土地證(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
▶若非本人申請,則需要申請人與移居人的關係證明(由村委會出具)。
▶若涉及搬遷,則需要搬遷安置證明。
▶派出所片警調查意見。
3、辦理分戶要走的3個程式
▶分戶申請人寫一份“分戶申請書”提交當地村委會,經同意後蓋章。
▶分戶申請經村委會同意蓋章後,帶上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以及房產證或土地證,經戶籍管理派出所片警稽核同意。